本報北京1月11日訊 記者劉子陽入冬以來,一些地方人員密集場所相繼發生死亡多人的火災事故。近日,公安部發佈《關於人員密集場所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要求進一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防範工作,防止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
  通告規定,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全;立即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組織對電器產品、燃氣用具及其線路、管路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嚴格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培訓,開展消防演練;人員密集場所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控制營業期間人流,並明確疏散引導人員;人員密集場所嚴禁違規住人;公民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積極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通告指出,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
  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違反通告的行為,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採取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公安部發佈通告加強火災防範 違反通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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