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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高鴻鵬文李康攝影
  本報訊今後,鄭州交警執勤時再發現交通違法行為,可立即將所有信息實時上傳至公安交通管理系統,然後用便攜式印表機現場打印罰單。5月26日,鄭州一線交警開始配備這一裝備。
  “您好,請出示您的駕駛證、行駛證。”昨日下午3時40分,在文化路三全路口,麵包車司機司先生因私家車載貨被交巡警五大隊交警楊衛華攔下。與以往不同的是,交警現場沒有給司先生開具傳統的手寫罰單,而是從腰間取下了一部便攜式移動印表機,通過與警務通手機藍牙連接,輸入該駕駛員駕照、行駛證等信息後,現場打印出了一張罰單。
  記者看見,現場打印出的罰單一共三聯,罰單上顯示了被處罰人的信息、違法信息和處罰決定,最下麵還有交警的警號和簽名,司先生在打印的罰單下麵簽字確認後,處罰便立即生效。交警提醒司先生須在15天之內到郵政網點繳納罰款,否則每天要按照數額的百分之三產生滯納金。
  “這是我們新配發的便攜式印表機,與之前配發的警務通用藍牙連接後就能直接打印罰單了。”楊衛華說,現在交通違法信息當時就能直接錄入系統。
  同行的另一名交警稱,現在交警在處理違法停車時,會採用打印違法停車告知書,被處罰人需要持這張違法停車告知書,到交警大隊換取處罰決定書,簽字確認後到郵政網點繳納罰款。15天逾期不繳納,每天要按照數額的百分之三產生滯納金。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鄭州的一線交警基本上都統一配發了這種便攜式印表機,今後一段時間民警仍會採取手寫罰單與打印罰單相結合的手段進行執法,下一步將按照要求逐步向警務通打印罰單過渡。 線索提供高楊  (原標題:交警用上新裝備現場可打印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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